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心得体会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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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心得体会4篇

篇一: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心得体会

“四心”破“四风” 涵养正气树新风 中共中央政治局 12 月 6 日召开会议,听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汇报,研究部署 2022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强调,纪检监察工作要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四风”问题,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是作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党员干部要自觉砥砺“四心”,破除“四风”,抓好自身作风建设,在自我革命中凝聚强大的奋进力量。

 

  砥砺“绝知此事要躬行”的实干匠心,破形式主义。“实干方能兴邦、实干方能强国、实干方能富民”,而形式主义用轰轰烈烈的形式代替了扎扎实实的落实,形成“金玉其表”的光鲜政绩,却远离了实干的初衷。形式主义的典型例子,是“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一些基层干部到群众家里做宣传、谈话的时候,总会把拍照当作第一要务,而忽视了宣传有没有做到位、谈话有没有谈到心里边;一些党支部不重视平常的组织生活,在上级党组织来检查的时候,才开始补充材料。此外,还有“重面子、轻里子”“重材料、轻实绩”等一系列形式主义表现,产生这些表现的根本原因在于错误的政绩观、丢失的责任心。党员干部要砥砺实干匠心,扭转错误的干事思维,把实绩作为评价指标,在实干中远离形式主义、破除形式主义。

  砥砺“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为民初心,破官僚主义。思想根源里的官本位作祟,会让一些党员干部觉得自己高高在上、脱离群众,形成官僚主义。“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我们党自

 成立之日起,就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脱离群众是我们党以及各级党员干部面临的最大危险。从党的革命实践来看,密切联系群众是克敌制胜、化险为夷的重要法宝,正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发动广大群众,为人民的利益而战斗,才能走向最终的胜利。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党始终把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重要课题,在今年开展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恰是这一论点最有力的表现。党员干部要牢记我们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紧跟党中央的部署,依托“党课开讲啦”“我为群众办实事”等,破除官僚主义作风,做紧密联系群众的合格党员干部。

  砥砺“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奋斗决心,破除享乐主义。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发展,组织部晚上灯火通明、基层干部“磨破嘴”“跑断腿”、公安干警为人民安全保驾护航通宵执勤……但不可否认,存在极少数党员干部以享乐为目的,不愿积极干事、努力创业,缺乏奋斗的决心。“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必然会有艰巨繁重的任务,必然会有艰难险阻甚至惊涛骇浪”,党员干部如果贪图享乐,就不可能沉稳应对这些新征程上的艰难困苦,就无法立足自身岗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应有的贡献,就缺乏责任担当这个党员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一个优秀的党员干部,为官一任,应该对不作为感到耳红面赤,对无法履职尽责感到自惭形秽。党员干部要破除享乐主义,以奋斗的决心在新征程上砥砺奋进,交出一份让党和人民满意的答卷。

 砥砺“一蓑烟雨任平生”的质朴冰心,破除奢靡之风。“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能不能破除奢靡之风,是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党章要求我们“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当一名党员干部生活奢靡时,不仅原则上违背了党章,还往往伴随着腐败的风险。名车名表、高档红酒、高档会所等,都不是党员干部的正规收入承担得了的,当党员干部开始依赖这些物质和精神上的享受时,就可能会开始权力寻租,甘愿被资本所围猎,涉及严重的违纪违法。我们党是靠艰苦奋斗起家的,也是靠艰苦奋斗发展壮大的,党员干部要传承这种优良作风,砥砺质朴冰心,追求洁白朴素的生活,严格要求自己,处处争做朴素表率,自觉捍卫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远大理想,永葆人民公仆的政治本色。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扬帆”,在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下,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党员干部肩上的担子愈发沉重。砥砺“四心”,破除“四风”,树新风正气,党员干部才会具有更昂扬的斗志,才会具备更强大的战斗力,从而也就决定了党员干部在新征程上经得起考验,能够紧跟党中央的步伐,团结带领人民把宏伟蓝图一步一步变为美好现实。

 反腐败和作风建设“一篙”也不能松

 12 月 6 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汇报,研究部署 2022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弓没有回头箭,反腐没有休止符。反腐败斗争和作风建设犹如逆水行舟,稍有松懈就可能前功尽弃,必须严守决心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不断提升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综合效能,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强化“不敢腐”的惩治震慑,“高压态势”一寸也不能松。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不可逆转的关键时期,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进行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这既是政治宣示、政治要求,更是在新的赶考路上全面从严治党再出发的动员令、冲锋号。因此,必须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人民群众反对和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以知难而进的勇气和壮士断腕的魄力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既要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也要坚持受贿和行贿一起查,不断提高治理腐败的效能;要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标本兼治,既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歪风邪气露头就打、反复敲打,也要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毫不妥协、坚决纠治,做到严格查处不留情、坚决惩治不手软,从而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应,从源头上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打造河清海晏、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形成“不能腐”的监督约束,“制度笼子”一刻也不能散。近年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出台,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制度笼子不断扎紧。但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存量还未清底,增量时有发生,腐败背后各种风险暗流涌动,高压之下仍有人心存侥幸,不收手、不收敛,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交织,威胁党的执政根基。制度是最好的防火墙。把严的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最关键的是扎紧扎细扎密扎牢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受到监督和制约,全程在阳光下运行。要不断建立健全反腐败体制和机制,推动形成一套管长远、管普遍的制度体系,压缩权力行使的自由空间,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剪断灰色利益的运输链条,聚焦关键事、关键人、关键环节,打造密度到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络,从而真正实现制度管权、制度管人、制度管事。

  提高“不想腐”的思想觉悟,“思政考试”一分也不能丢。在各种诱惑纷至沓来的新形势下,有的党员干部偏离了最初从政的那颗初心,有的人富了口袋、空了脑袋;有的人理想信念滑坡,在纸醉金迷面前败下阵来;有的人无视党和人民的利益,将手中的权力变成了利益交换的筹码。正所谓“远行无急步”,要确保党员干部的“思政考试”一分不丢,功夫还得下前面、下在平时。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来武装头脑,通过引导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充分认识和深刻领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

 党中央从严管党治党和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鲜明态度、坚定决心和顽强意志,不断筑牢党员干部的精神支柱和党性基石;要充分用好纪律教育、党性教育、廉洁教育,结合以案说法、以案明理、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等方式,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不断增强一以贯之坚定不移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涵养清廉“三气” 永葆底色长“清” 12 月 6 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汇报,研究部署 2022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党员干部要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政治清醒和高度自觉,涵养“清气”“正气”“底气”,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底色,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不辜负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强化政治建设,凝聚政治“清气”。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腐败问题与政治问题往往是相伴而生的。拉帮结派、收买人心,离不开物质手段的腐蚀;贪污受贿、徇私枉法,就会寻求政治保护,就会去搞“小圈子”、拜“码头”。党员干部必须

 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政治必修课来认真对待,决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私利的工具。要加强政治品德教育,涵养党性修养,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上下功夫,运用好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凝聚政治清气,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标杆,营造清气满乾坤的政治生态。

  推进思想建设,涵养思想“正气”。正气存内,邪不可干。面对外部环境的侵扰,党员干部必须善养浩然正气,筑起坚不可摧的思想防线和精神堤坝,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自我反思、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能力,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底色不褪色。坚持底线意识,树立红线思维,从思想上警醒起来,树牢克己奉公、勤政廉政的意识,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抵制歪风邪气、反对奢靡之风、弘扬浩然正气。要及时矫正挥霍享乐和骄奢淫逸的不良风气,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做到艰苦朴素、精打细算,勤俭节约办好一切事情。涵养思想正气,努力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

  深化制度建设,永葆制度“底气”。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底色,需要以长效、科学、规范的监察制度、政治制度为保障。要完善惩治行贿受贿行为的制度规范,推进廉政反腐工作日常化、常态化、全面化,着力纠治“四风”顽瘴痼疾,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

 败斗争,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加强自我约束、自我净化力度,不断提升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综合效能。同时,每逢重要时间节点要开展反贪反腐重点专项监督检查,元旦、春节、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警示教育主题会议及明察暗访监督管理,务必形成“清”“廉”的佳节风气。要明确权力边界,严格内控机制,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监督、防治腐败,不断健全符合纪检监察工作规律的组织制度、运作方式和审批程序,以零容忍的态度、猛药去疴的决心、刮骨疗毒的勇气、严厉惩处的态度落实监督责任。

 强化“三责”意识争做遵纪守法“标杆”

 12 月 6 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在听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汇报,研究部署 2022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时强调,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标杆。

 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纪国法的执行者和捍卫者,是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应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和纪检底色,切实把“责”立起来,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责”无旁贷,以身作则,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标杆、表率。

  知责于心,就要强化政治意识,忠诚以待。“心之所向,行之所倚。”知责于心是干事的前提和动力,是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尽职责必先明责任。纪检监察干部做到知责于心,首先要明确我们的责任是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发展“护航”,是为党员干部的健康成长“引路”,保护组织和干部“肌体”免受损伤。经常性开展“政治体检”,是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知责任才能尽其责。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政治原则,以“忠诚”为保证,用忠诚来捍卫自己的神圣职责,以对党的忠诚之心、对人民的忠贞之心,对事业的忠爱之心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在工作中担当如铁、奉献如常,面对违纪违法行为敢于动真碰硬、“鸣枪”“亮剑”,做实做细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担责于身,就要强化使命意识,担当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承担着庄严神圣的使命。当前,面对反腐斗争进入常态化,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新问题,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更加突出。纪检监察干部作为“亮剑人”要始终感到使命在身、“利剑高悬”,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政治担当。“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越是形势严峻、问题复杂,越要义无反顾、一往无前,敬终如始抓好从严管党治党各项工作。要坚持“老

 虎”“苍蝇”“蚊子”一起打,始终保持“打伞破网”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权色交易、钱色交易、失职渎职等典型案件,着力解决影响党的肌体健康、人民生活安康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维护党和国家及人民的利益。

  履责于行,就要强化纪律意识,干净办事。行有准则才能行稳致远。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要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要强化纪律意识,做到用权有戒,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坚持依纪依法文明办案,严肃查处违反党纪政务案件,根据案件性质,综合考虑案件处理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影响,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做到宽严相济,切实取得“查处案件、教育一片、制度完善”的综合效果。要干净办事、秉公执纪,始终做到不越“雷池”、不乱“章法”,始终做到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坚守做人的底线,不越纪律红线,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铁军。

篇二: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心得体会

 

  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个人心得体会

  6 月 28 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无疑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利器,补齐了从严治党责任领域的“短板”,开列每个党员干部责任清单,唤醒每个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让每个党员头上多了一道“紧箍圈”,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又迈出坚实一步。

  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就是要同一切弱化先进性、损害纯洁性的问题作斗争,祛病疗伤,激浊扬清。在党的 95 周年生日到来前夕,中央适时祭出全面从严治党又一制度利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无疑是同弱化先进性、损害纯洁

 性作斗争的一件制度利器,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标尺,旨在向全体党员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强化责任担当,以问责促担责履责,利剑高悬,告诫和警示全党,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不含糊的,党员干部若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问责追责的。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党的建设的经验证明,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制度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系统工程中一项根本性基础性建设,是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的根本保障。《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遵循党章要旨,坚持问题导向,立足长远,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问责条例》规定,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同时把责任压实到各级党组织,分解到组织、宣传、统战、zd等党的工作部门,全面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政治氛围。全党同志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牢记责任,严格遵守。

  法贵必行。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之一,各级党组织必须遵守执行,全党同志必须遵循恪守。各级党组织都要把自己摆进去,联系实际、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责任意识、担当精神是党的事业不断进步的宝贵财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心系使命、知责明责、扛起责任,要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要守

 土有责、履职尽责、为民负责。要紧紧围绕《问责条例》开列的责任“清单”开展自查自找、对照检查、严厉问责,做到“有责必担、失责必究”,确保制度执行的生命力,确保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党的团结统一。对于违反《问责条例》,因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让失责者负出代价,让广大党员干部受教育。

  制度的执行关键在人。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标本兼治,最根本的就在于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问责条例》不是“整人工具”,而是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和责任“清单”。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要确保问责条例发挥实效,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把自己摆进去,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自觉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率先垂范、 以上率下,严格执行问责条例,时刻自我敲打、自我警醒、自觉履责。要以勇于担当的精神,切实履行党员干部应尽之责,要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气,着力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经受各种风险考验,抵挡各种危害腐蚀,确保党的肌体永远健康,永葆正确性、先进性和纯洁性。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带头履职尽责,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以“问”促“责”,以“责”促“行”,确保《问责条例》落地生根,开化结果。要让《问责条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倒

 逼党员干部扛起管党治党责任,让履责必尽成为自觉,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篇三: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心得体会

  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个人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是失职、渎职干部不可触摸的“高压线”,中央在即将迎来建党 95 周年之际又一次“亮剑”,体现了我党从严治党的强烈决心。

  忌滥用职权。《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准则的“标尺”,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不越“雷池”,时刻谨记权利是党和人民群众所赋予的,要公平、公正、公道,将权利为民所用、造福于民,要有坚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学会向一切歪风邪气说不。

  忌表里不一。荀子把“口言善,身行恶”的“两面人”称为“国妖”,一个共产党员最起码的标准在于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台上台下、台前台后、当面背后都一样。党员干部严谨出现“两面人”现象,要敢于较真碰硬,敢于担当责任,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要敢于 “唱黑脸”,不做人人唾骂的“两面人”。

  忌损人利己。共产党员应该吃苦在前,享乐在后,要学会知足常乐,习惯过清贫和寂寞的日子,不浮躁、不攀比、不抱侥幸心理。将人民的权力化作私有物,为个人谋私益,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严重的危害的就会受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把“利剑”的惩罚。时时刻刻要用党的准则条例这面“正气之镜”来规范自己、提醒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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